尋人新聞
發布時間:2025-04-17
點擊次數: 說到離婚請律師這事兒,真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。當初我走到那一步,心里頭亂糟糟的,第一個想到的就是,這得花多少錢?畢竟那時候日子過得緊巴巴,每一分錢都得算計著花。
我就跟個沒頭蒼蠅似的,上網到處搜。搜出來的東西五花八門,有的說幾千塊錢就能搞定,有的又說得上萬,甚至更多,特別是涉及到財產分割的。看得我更糊涂了,也不知道哪個說的是真的。
后來我尋思著問問身邊的人。找了個以前打過官司的朋友聊了聊,他倒是給我潑了盆冷水,說這玩意兒沒個準價,得看具體情況。他說他那時候花了多少多少,但我的情況跟他不一樣,財產孩子什么的,都不一樣,所以他的經驗也只能參考參考。
光瞎想沒用,我決定還是得親自去問問。找了幾個看起來還靠譜的律師事務所,打了幾個電話,簡單問了問。電話里人家一般不給你說死,都讓你過去面談。也對,不見面不了解情況,誰敢亂報價。
我就硬著頭皮約了兩個律師見面。第一次去那個律所,裝修得挺氣派,律師穿著也講究。坐下來,我把我的情況大概說了說,主要是孩子撫養權和一套房子的事兒。那個律師聽完,就給我分析了一通,然后說到費用:
聽得我心里直打鼓,這要是房子價值高,那律師費可就不是小數目了。
第二個律師,收費方式稍微有點不一樣。他給我的感覺更實在點。他說也可以按第一種方式算,也可以考慮另一種,就是所謂的“風險代理”,但一般離婚案子不太常用,除非是財產爭議特別大,而且對方有隱藏財產的嫌疑,取證特別困難那種。這種方式就是先收個基本的啟動費,比如幾千塊,然后等案子結束,從爭取回來的財產里按比例提成,比如百分之十到二十。我這情況,財產不算復雜,主要就是房子歸誰、怎么補償的問題,所以這種方式感覺不太適合。
比較了兩個律師給的方案和感覺,我選了第二個律師。主要覺得他人實在點,溝通起來沒那么大壓力,而且他給的基礎代理費相對低一些,財產加收的比例也說得比較清楚,沒那么多虛頭巴腦的東西。
我們定的是一個基礎費用,再加上財產總額的一個比較低的百分比。簽合同的時候,先交了一部分定金,也就是律師說的那個“啟動資金”。然后律師就開始幫我準備材料、寫訴狀、溝通調解,后來還真上了法庭。
整個過程下來,前前后后幾個月。最終案子判下來,結果還算滿意。算了一下總賬,律師費加上訴訟費什么的,確實是一筆不小的開銷,具體數字我就不說了,但跟我最初擔心的“天價”比,還在可以接受的范圍。
離婚請律師這個錢,省不了。特別是涉及到孩子和財產分割的,有個專業的人幫你出謀劃策,處理法律上的事,能省很多心,也能避免自己因為不懂法而吃虧。至于具體花多少錢,真的沒個統一標準,地域差異(大城市肯定貴點)、案件復雜度、律師的經驗和名氣,都會影響價格。
我的經驗就是:
這錢花得值不值?對我來說,是值的。它幫我解決了當時最大的難題,讓我能盡快開始新的生活。雖然過程挺折騰,但回頭看,請律師是個正確的決定。